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流程(2019年版)
一、续贷学生
1、5月20日—6月3日,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修改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录入申请信息,同时填写“续贷声明”。
2、“续贷声明”内容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不少于150字,不超过200字。关于续贷声明做如下建议:
(1)认清“续贷”和“声明”二词的意思,为何续贷,作何声明;
(2)以贷款后的学习情况,思想进步情况,家庭负担情况做铺垫;
(3)通过贷款对学习、对生活、对思想产生的较好作用;
(4)提出续贷申请;
(5)感恩、回报社会等;
(6)望贵行批准。
“续贷声明”是申请续贷的“必须”环节,两层审核(高校和地方)通过后才可以续贷,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凡网络抄袭“续贷声明”者,学校审核将不予通过。
3、6月3日—6月7日,学校集中审查同学们填写的“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同学们方可从系统中导出打印《申请表》,待放暑假后回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注:学生提交续贷申请时,系统对学生登录系统情况进行校验,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4、材料准备: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原件1份、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签字,无需加盖公章
5、办理程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现场签合同。
6、办理时间:去年是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注:以上4.5.6条流程供湖北省生源学生参考,其他省市生源学生请见当地要求
二、新贷学生(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湖北省内学生参考以下流程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
(2)申请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加盖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一个公章(不需要加盖高校公章,也不需要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3)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5)办理时间:去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重点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学校在录入回执阶段,将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将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政策查询网页:“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资助中心网页;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也可以登录支付宝手机App,点击“朋友”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关注”,了解相关政策;或直接扫码(下图)关注了解相关政策。
2、其他省份学生请关注本省学生资助官网相关通知。
三、时间安排
1、5月28日前,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6月1日16:00前,各学院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贷款要求的学生信息汇总后,上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6月13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系上报的名单,下发省外贷款学生书面收费通知书至相关学院,以便确定贷款额度。
4、6月13日—15日,相关学生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领取收费通知书。
四、其他事项
1、6月13日-15日,受理福建省(部分)、黑龙江等暂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出具贷款证明申请,请以上省份学生本人请携带学生证及相关证明到明德楼108室办理。
2、相关政策请及时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0日